愛牠就不要拋棄牠
2020/10/28 20:59
記者|劉虹秀 圖|K5新聞網、網路拍攝地區:台灣高雄

可愛活潑的寵物很容易讓人一見傾心,你是否會忍不住在內心大喊「可愛到心都溶化了」,覺得每天跟牠們生活一定超幸福。許多人常常憑著一股衝動就飼養寵物,並沒有考量到太多的細節,養寵物和照顧小孩一樣並不容易,到底能不能好好照顧牠們一輩子呢?
在媒體網路上,常會看到動物相關社團轉寄動物認養的訊息,每當看到這些訊息,都會感到難過不已。走在路上只要看到有小孩帶著貓牽著狗,心中就會開始擔心這些小孩會不會玩膩的時候,就把貓狗被丟棄?年輕人是棄養寵物的大宗族群,因為經濟能力較不佳,新鮮感一過,又不想花錢,最後只好將寵物棄養。另有少部分是以家中有小孩為由而棄養寵物,這些理由都顯示當初飼養寵物前欠缺周詳考慮的事實。養寵物是需要花費時間和金錢,如果無法負擔這些費用和時間,就別冒然養寵物,尊重生命就是尊重自已。
雖然寵物是依附人類而存活,但寵物對人類的益處顯示有其存在的價值。動物從「毛小孩」變成「燙手山芋」,最根本的因素並非來自動物本身;是飼主的心態起了變化,其中以「沒時間照顧」這個排列前茅。而因寵物老、殘、病,而不願意繼續飼養的飼主也不在少數。倘若真的因狀況改變而無力飼養寵物,也請務必將寵物送養給合適的人,或是交送動物收容處所,千萬不可以隨便丟棄,以免觸法刑罰,同時也顯示對生命的不尊重和人品上的瑕疵。
棄養寵物法規:遺棄寵物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?對於寵物棄養的問題,很多人都只知道棄養是不對的行為,但卻不知道可能會有罰鍰。動保法第5條已有明文規定,飼主飼養之動物,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,不得棄養。若是違反的飼主,主管機關可處飼主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。
目前依照修法後的動物保護法第19條的規定及農委會的公告,貓犬的飼主一定要幫自己飼養的貓狗植入晶片,立法目的是認為「為落實寵物登記制度,強制要求經公告應辦理登記之寵物,皆應植入晶片,以利後續管理追蹤,及飼主違法之究責」。農委會也建議大家在擁有寵物前要問自己5個問題,「我想跟牠共度多少年?」「每月要花多少錢在飼養寵物上?」「每週要花多少時間陪伴牠?」「我能給牠怎麼樣的照護?」「家人和鄰居支持養寵物嗎?」農委會強調,「飼養前請三思,要終養不要棄養。」